辦理須知:**提醒同學儘速辦理,以免影響後續台銀撥款時效**

一、申請之要件: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者可申辦
1.甲級(免息):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20萬元(含)以下 。
2.乙級(免息):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20至148萬(含)元,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。
3.丙級(自負全息):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48萬元以上,且貸款學生有1名兄弟姐妹或子女。

4.丁級(免息):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48萬元以上,且貸款學生有2名兄弟姐妹或子女。

貸款資格:
1.學生本人、父母、配偶、保證人,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、
2.就讀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立案,具正式在學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。
3.駐外公務人員在國外出生之子女返國就學後,尚未取得戶籍者可先以居留證及中華民國護照申請 。

可貸款項目:
1.請依註冊繳費單有標示◎符號的金額辦理就學貸款。
2.學生已享有公費補助、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,應扣除其補助,就差額部分申請就學貸款。
3.就學貸款可貸校外住宿費,並請提供租賃契約或其他佐證資料,申貸金額以契約租金計算之,最高金額44,000元,書籍費最高可貸3,000元整。
4.低收入戶身份學生可多貸生活費至多4萬元、中低收入戶可貸生活費2萬元。
5.多貸金額皆於每學期期末,銀行撥款至學校後,辦理退費給學生,請同學儘速繳件,以免影響後續撥款。

不可貸項目: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、學生活動費、住宿保證金、交通費及宿舍網路費不可貸款,其他款項自由申貸。

二、辦理流程:就學貸款資料郵寄或到校繳交生輔組。

三、辦理步驟:步驟1:上網填寫台灣銀行簽約對保撥款通知書:網址:https://sloan.bot.com.tw

    線上填寫台灣銀行撥款通知書完成並檢查資料無誤後,列印台灣銀行撥款通知書去全省台灣銀行辦理對保**銀行簽約對保:113年8月1日(星期四)開始至學校開學(依學校公告註冊日為準)9月9日為止**「台灣銀行撥款通知書」請妥善保管,若遺失或須查詢歷年貸款金額請向銀行提出申請。步驟2:繳回學校資料:郵寄地址:62153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117號(生輔組陳先生收)。
  •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簽約對保「撥款通知書」。
  • 「台灣銀行撥款通知書」請妥善保管,若遺失或須查詢歷年貸款金額請向銀行提出申請。
  • 初次辦理或資料有異動者請繳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乙份;含學生本人、父母/配偶(己婚者) 及保證人,如戶籍不同,須分別檢附)。

注意事項:

  1. 台灣銀行【簽約對保撥款通知書】須經銀行承辦人蓋章
  2. 依規定於開學基準日起,7日內未繳交或缺件不齊者視同放棄貸款權利,
  3. 可以用掛號郵寄到學校,請勿遲交,以免影響後續銀行撥款時效。

詢問:學校電話:05-2267125分機24123

附註:

  1. 在職專班同學均需於畢業後立即付本息。
  2. 借款人(日間部學生)自學業完成後1年開始付本息。
  3. 還款及延期償還聯絡電話:05-2224471台灣銀行嘉義分行。網址:https://school.bot.com.tw/
  4. 貸款資格審核: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,依前一年度學生本人、父親及母親等綜合所得金額合併計算。
  5. 若學生已婚,則調查學生及配偶之前一年度年所得 。
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就學貸款須知(貸款截止日至9月9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