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 弱勢助學金 (一)申請資格: 家庭(父、母、學生)年所得不超過90萬、不動產不超過650萬、利息所得不超過2萬元之 學生。 (二)申請文件1.申請表(請至校務行政系統-->21學務處管理-->2160大專弱勢申請作業(學生)-->列 印申請表。2.戶籍謄本正本(三個月內)。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(新生及轉學生免附)。 (三)申請日期:第一學期開學後至10月20日止。 (四)申請流程:將申請文件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 (五)大專弱勢助學金_校務行政系統操作步驟 項目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 弱勢助學金(第一學期申請,第二學期補助) 生活助學金 緊急紓困助學金 住宿優惠 生活助學金 (一)申請資格: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之具有學籍之大 專校院學生均得提出申請。 (二)申請文件:生活助學金申請表。 (三)申請流程:於申請日期內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 (四)補助金額:6,000元/月。 (五)服務時數:30小時/月。 緊急紓困助學金 依本校「急難慰助金實施要點」辦理。 住宿優惠 (一)申請資格:1.低收入戶 、2.中低收入戶。 (二)申請文件:1.戶籍謄本正本(三個月內)、2.證明文件(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)、3. 中、低收入戶免費住宿申請表格。 (三)申請日期:每學期開學後四週內。 (四)申請流程:於申請日期內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。 (五)補助金額:1.低收入戶:免住宿費、2.中低收入戶:免網路費。 (六)服務時數:低收入戶:30小時/每學期 。 備註:舊生請先至生活輔導組張小姐,確認上學年度服務學習時數已服務完畢。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請至內政部官網申請(網址:https://pip.moi.gov.tw/Publicize/Info/B1020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