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8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

一、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獎勵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,並培養原住民優秀人才,特訂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。 二、申請資格: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「私立」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,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(即2萬9,156元以下)。 三、受理期間:即日起至九月三十日向生輔組申請。 相關檔案:生活津貼申請表.doc補助要點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