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鳳科技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設置要點
107年04月11日行政會議訂定
一、服務提供:
吳鳳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提供原住民族學生生活、適應與學習的支援,營造尊重多元文化的校園環境,特依據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及「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補助要點」,設置功能性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,並訂定「吳鳳科技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設置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本中心之任務如下:
(一)整合本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,提供全方位服務。
(二)追蹤與輔導原住民族學生適應及學習問題。
(三)建立原住民族學生關懷系統。
(四)提供與連結生涯規劃資源,輔導原住民族學生就業。
(五)辦理原住民族學生民族教育課程及活動,推動原住民族文化。
(六)拓展原住民族學生國內外社會服務經驗與連結部落關係。
三、人員設置:
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由學務長兼任,綜理中心業務;執行秘書一人,由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,承主任之命推動本中心相關之業務;職員若干人,協助辦理中心各項方案與活動。
四、單位運作:
本中心設諮議委員會,對中心之業務與發展提供諮詢及評議,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。由中心主任召集並擔任主席,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七名,由校長就校內外相關專長人士遴聘之。委員任期一年,得連任。
五、資金費來源:
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;修訂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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