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申訴專區 最新消息 109-4-16 教育部轉知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,歡迎下載。106-10-23 吳鳳科技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,法規連結。100-6-14 大學自治與學生權利保障研討會成果報告書,歡迎下載。100-4-01 教育部轉知大法官釋字第684號解釋,歡迎參閱。 學生申訴 一般申訴1.申訴期限必須在收到學校對於個人生活、學習獎懲處分書後次日起至遲十五日內提出申訴。2.申訴方式直接到身心健康中心(諮商輔導),填寫申請書,中心會協助您並將您的申訴案提至『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』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