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度
學輔經費申請
115年度「學生事業與輔導工作經費」可申請項目:
「2-4-3-1社團及學生自治團體特色創意活動」
「3-1-2-6補助社團校外活動差旅費」
「3-2-1-1社團社區服務」
「3-2-1-2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」
申請學輔經費之社團,請將企劃書紙本於115年3月13日(五)前送至課外組彙整,課外組將召開經費審核會議,以適當分配本學期各申請社團之經費。
【活動日期必須為115年3月23日(一)之後的日期】審核通過後,因為送簽呈及請購需要時間流程,至少須於活動日兩個禮拜前將「修正後之企畫書」及「吳鳳科技大學校內外活動申請表」送至課外組,否則我們即使經費會議審核通過也無法受理,敬請注意申請時程。
最後辦理活動日期為115年6月30日(二)前。
學輔經費申請期程:
115年02月25日學輔經費企劃申請開始
115年03月06日企劃書繳交期限
115年03月09日學輔經費審核會議
115年03月11日公告核定金額
115年03月13日修改企劃書繳交期限
※申請企劃書請依照課外組格式撰寫修正,否則將不予受理。
- 活動企劃書中之活動日期應確實詳細填寫。例:115年5月5日、115年3月6日至3月7日。(切勿填寫成活動日期:10月~12月)。
- 「雜支」費用編列不得超過經費6%(業務費之6%),其計算方式:(活動費用總額-雜支)*6%。
- 活動中若單位為:一批、一式者,必須將細項寫清楚。
- 申請企劃書格式如附件一。
- 經費概算編列標準表如附件二。
- 學輔經費核銷憑證檢核表如附件三。